为规范平台内商家的经营行为,维护平台(域名为jinritemai.com)内消费者利益,依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服务协议》、《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售后争议处理总则》,特制定本规范,旨在共同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第一章 概述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小店平台经营数码家电类目的商家。
1.3 效力级别
总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则规范或临时公告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二章 定义
以换代修服务:指消费者在平台购买带有“以换代修”标识的商品后,商品主体出现国家“三包”范围内或厂家保修服务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指“非人为损坏”问题),同时符合服务履行标准的,则商家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一次免费更换全新商品的服务。其中,商品主体与配件的区分以商品说明书为准。
第三章 服务细则
3.1 服务有效期
服务有效期:指自消费者签收商品起,至商家提供以换代修服务保障天数的第30天/90天/180天/365天。例如:消费者在2016年10月1日签收商品,商家为消费者提供30天的以换代修服务,则服务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3.2 全新商品
全新商品:指与故障商品同品牌同规格或同品牌更高规格的全新商品(包括商品主体及配件)。
3.3 服务条件
3.3.1 以换代修服务的履行标准包含下述四项,需同时满足:
1)在服务有效期内,且服务未使用;
2)不同类目商品问题消费者需提供的凭证如下:
(1)手机贴膜及数据线类目,出现无法判责场景的,包括不仅限:贴坏、起泡/白边/翘边/粘性不足、触屏不灵、有斜纹、充电口破损、芯片掉落、数据线掉皮、收到商品破损、使用后破损、尺寸/弧度覆盖不贴合问题等,消费者需要提供视频或图片;
(2)除(1)类目场景外商品主体出现国家“三包”范围内或厂家保修服务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指“非人为损坏”问题)且商品未被维修过(品牌官方售后维修除外);消费者需要提供质量问题凭证(如:检验单据、检测报告等);
3)消费者申请服务的商品与订单信息一致;
4)消费者接收商家寄送换新商品的收货地址与订单收货地址一致,支持本服务的区域是指中国大陆。
第四章 加入与退出
4.1 以换代修服务开通方式为平台定向邀请商家开通,邀请商家在权益中心签约后,发布商品时选择“以换代修”服务选项,则承诺就带有“以换代修”服务标识的商品提供本服务。
4.2 商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个商品停用“以换代修”服务,但应继续就服务停用以前消费者已下单的订单提供本服务。
4.3 商家可在抖店后台-权益中心解约退出“以换代修”服务,退出后则店铺所有商品将下标“以换代修”服务标识。退出后商家无需就新产生的订单提供“以换代修”服务, 但应继续就服务停用以前消费者已下单的订单提供本服务。
第五章 服务保障
5.1 商家未依约提供“以换代修”服务,平台有权要求商家作出合理解释及/或提交相应的凭证,并对商家的违约情况独立作出判断。平台认定商家违背服务承诺的(a.同一笔订单换新失败2次;b.商家额外加收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场景)有权要求商家按照订单实付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元/单的标准向相应消费者承担违约赔付责任。
5.2 平台有权自商家店铺保证金及/或货款余额扣收相应的消费者赔付金,并以无门槛平台优惠券形式赔付给对应消费者,商家履行体验赔付义务后,该未履行以换代修服务的情形,不再属于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