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商家在京东开放平台积极经营家具一级类目下的商业办公、红木家具二级类目,京东开展相关品类的降扣返利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参与类目:

京东开放平台POP-SOP模式店铺(仅支持SOP非全球购类型)归属家具一级类目下的商业办公、红木家具二级类目下的部分三级类目(京喜业务、极速版、京东国际、京东小店、工厂店商家除外)。

二、执行标准:

1、执行周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激励政策:

①类目扣点(技术服务费率)返利5%至钱包(具体参加类目见下方明细):

商家范围:店铺归属家电家居生活事业部,9月11日起入驻新商家,入驻后至2023年12月31日,该商家店铺考核类目下,商业办公二级类目下部分三级类目考核期月度GMV大于3万(包含)、红木家具二级类目下部分三级类目考核期月度GMV大于10万(包含)。

返利基础:仅针对店铺家具单二级考核类目销售数据进行返利。

考核周期:4个月(2023年9月11日-2023年12月31日)。

返利形式:钱包先扣后返,考核期结束后28日返利降扣金额返还至钱包账户。

类目范围:

政策举例:

商家在京东开放平台开设SOP店铺A,同时经营【家具—商业办公—办公沙发】和【家具—红木家具—红木餐桌】,10月1日考核时,办公沙发品类京东主站GMV5万元,红木餐桌品类京东主站GMV11万元。

办公沙发类目返利:50000*5%=2500元

红木餐桌类目返利:110000*5%=5500元

【店铺A家具类目9月实际技术服务费】50000*8%+110000*8%-2500-5500=4800元(折合扣点(技术服务费率)4800/160000=3%)

3、备注:

① 只返还基础扣点(即技术服务费,广告投放及框架类扣点不返还);

②商家被识别**,取消当期返点;

③考核京东主站,O2O等特殊业务类型不参与;

④此政策实施期间不与其他新商激励政策同享;

⑤返利单下传时,系统识别商家店铺已关店,激励金自动失效(若商家激励周期内中途关店则激励终止);

⑥若商家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获取本协议激励的,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若商家在考核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有权取消其获得上述激励的资格,未执行的激励不再执行,如已给予商家激励的,则京东可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有权继续追偿,以上行为的判别以京东平台系统记录的相关数据、信息为基本依据。

1、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的行为;

2、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商标、标识、LOGO、域名等或未经京东准许用于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或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的;

3、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贬损京东的言论;

4、违反《京东开放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

5、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管理总则》;

6、在考核期间及激励单生成后90天内,商家店铺是停用状态的;

7、激励单生成后,推送商家后台45天内商家未确认的;

8、商家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如**、套券等)获取本政策激励的。

四、其他问题: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激励政策可能因运营情况的变化而调整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激励时间、激励内容、激励规则等),辛苦关注相关公告。

政策详情可咨询:

1、家具一级类目招商经理,联系方式查看:https://zhaoshang.jd.com/index/manager/1001;

2、所属店铺/类目运营经理,联系方式查看:京麦后台首页右上角店铺信息—运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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