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升京东FCS供应商整体经营能力,与FCS供应商一起共筑电商新生态,京东制定了京东平台文具配件类目广告考核标准,本期就让我们来查看下文详细内容:
第一章 考核对象
京东平台正常启用状态的经营三级类目文具、配件的FCS店铺。
第二章 考核周期
1.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为考核期。
2.首次开通店铺免考期:3个月,即自店铺首次开通时间所在月起顺延3个月,自顺延3个月后的月初第一天开始考核。例:FCS供应商A,2023年2月25日首次启用店铺,则考核周期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3月31日。
3.正式考核期:免考期结束的FCS供应商进入正式考核期,正式考核期以每一个自然季度为一个周期实行循环制考核,即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自动进行下一个考核周期。
如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FCS供应商的考核周期小于12个月,则季度考核将按实际经营时间考核。例:FCS供应商A,2023年2月25日首次启用店铺,正式考核期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3月31日。
第三章 考核标准
在考核期内,FCS供应商运营的店铺应当达到广告考核目标:
1.正式考核期内按季度考核,如考核周期不足一个季度的,广告费率目标值仍以整个季度的目标值考核。
2.季度周期内店铺全部考核类目广告费总额不低于各类目应投广告费总额或店铺经营的考核类目的广告费率不低于对应类目的目标广告费率即为考核达标。
如店铺广告考核不达标,将按(类目应投广告费-实际投放广告费差额),对供应商进行费用回收。
例:FCS供应商A,如 Q2季度考核类目为:创意配件、拍照配件,考核类目店铺销售额10万元,考核类目广告费总额1万元,其中创意配件类目销售额5万元,广告费7000元;
拍照配件类目销售额5万元,广告费3000元。因店铺考核类目广告费总额不低于各类目应投广告费总额,故该供应商A考核达标。
第四章 指标释义
1.三级类目销售额:季度考核期内该三级类目下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不含以下订单金额:
1)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金额;
2)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的失败交易订单金额;
3)退货退款、仅退款等订单金额。具体数据以京东后台系统为准。
2.应投广告费=三级类目销售额*三级类目广告费率目标值;
3..广告费率=三级类目广告费总额/三级类目销售额。广告费总额以商家京准通账户投放的站内广告数据为准;
第五章 附则
1.销售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京东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销售商家公示。
3.销售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
但京东对销售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销售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4.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