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京东工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商品品质抽检的不同情形制定《京东工业商品品质抽检规范总则》。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宗旨原则

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京东工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商品品质抽检的不同情形制定本规范。京东工业对供应商/商家的处理措施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京东工业自营、pop所有模式。

第二章品质抽检

第三条抽样方式

(一)样品由京东工业平台指定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相关商品的推广链接进行购买。

(二)样品选取国家重点监管商品、高风险品类商品、高销量高客诉率商品,抽检频次为不定期抽检。

第四条检测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版权/品牌权利人或其指定/授权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检测项目

商品抽检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

1.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标准中要求的检测项目。

2.商品品牌及版权。

3.商品详情页面描述的内容。

4.标识标签合格证检查项目及分类。

第六条样品处理

(一)商品不一致,检测方发现供应商实际发货的商品和发布商品信息不一致,如果是颜色规格不一致,则就此样品安排检测,如果是完全不是同一个商品,则中止抽检并上报京东工业平台,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处罚。

(二)商品数量不一致,若满足检测要求但不满足复检要求,正常进行检测,否则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处罚。

(三)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易腐、易蛀、易变质或其他不宜保存的抽检样本,以及因检验检测方法或技术等原因,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灭失、损坏或失效的样本,京东工业检验检测机构有权及时予以销毁。对于其他抽检样本,平台有权视样本情况决定保存期限。

第七条供应商配合

(一)商家应当做出真实、完整、全面的商品描述。

(二)商家应当确保其实际发货的商品与商品描述一致。

(三)供应商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抽检工作。

(四)供应商供应的商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应当符合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者其他企业标准。

第八条抽检费用

(一)抽检工作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购买费用、物流费用、初验费用等)由京东工业承担(特殊品类除外)。

(二)特殊品类是指贵金属/特殊材料等高价值商品,在检测鉴定不破坏商品的情况下,供应商需无理由全额退还购买样品费用。

第九条违规处罚

若供应商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两种,仅按照最严重项执行。为进一步保障客户群体权益,京东工业有权对存在质量违规情形的供应商采取冻结货款、暂停/终止合作等治理措施。京东工业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京东工业质量抽检处罚规则》进行处理。

第三章申诉及复检

第十条供应商申诉

若供应商对抽检结果有异议,需在7个自然日申诉有效期内进行申诉。申诉邮箱:gypzhikong@jd.com

第十一条供应商复检

若供应商在申诉期限内未提供有效申诉资料,则视为接受检验、鉴定结论。若供应商能够提供有效申诉资料,京东工业可以支持供应商的复检请求。

(一)对京东工业抽检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在原样上检验的则用原样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则采用平台认可的备样进行复检。

(二)复检检测方,原则上,由京东工业合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检测方进行复检。京东工业将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保证复检检测方与初检检测方不为同一机构。

(三)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数据的可重现性,以下情况无法复检:

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

2.无备样或者备样与原样存在明显的差异,而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检的。

3.被检验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

4.不支持复检的项目,如微生物、甲醛等。

5.标识标签、描述不符等文字、信息层面不符合平台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质检机构不支持复检等其他情况。

(四)复检费用

供应商对不合格项目进行申请复检,应在收到复检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检费用预先支付给复检机构。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维持原检测、鉴定结果不变,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复检结果发生变更,则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原检测、鉴定机构退还给供应商,京东工业对原检测机构进行追责。

第十二条复检期间的处理执行

为保护消费者群体权益,将根据商品违规情形,对申请复检供应商进行冻结货款、停止合作等治理措施,复检期间不中止已实施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京东工业平台供应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四条京东工业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公示。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工业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工业对供应商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京东工业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工业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第十六条该规则于2022年9月22日发布,于2022年9月2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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