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店的商家可以申请其店铺对应的京东子域名,同时商家要遵守京东开放平台京东小店子域名管理规则,以下是规则正文: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商家通过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系统(shop.jd.com,以下简称“商家系统”)可申请其店铺对应的京东子域名,申请成功后在商家店铺服务期间可免费使用。商家在使用应用前,应仔细阅读本规则,并同意受本规则约束。
第二章域名定义
第二条京东子域名是指“jd.com”二级域名下的子域名。商家在遵守本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其个性化需求及推广需要在“jd.com”的二级域名下为其店铺申请子域名,其展现形式如“******.jd.com”,“******”为商家依据本规则自行设定的内容,本规则中简称为“子域名”。
第三章域名申请
第三条申请子域名的商家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入驻京东小店的商家。
(二)已通过商家系统开通申请子域名服务;
(三)子域名申请符合本规则要求。
第四条子域名不得使用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行政区划名称的全称或者缩写;不得使用行业名称或者商品的通用名称(如fuzhuang.jd.com);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政策的相关内容;
不得侵犯他人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得申请域名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及服务政策,不得损害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否则,京东有权随时暂停商家使用子域名服务。
第五条根据店铺类型的不同,商家可申请子域名
第六条子域名使用须与店铺名称相符合,店铺名称详情规定请见《京东开放平台京东小店商家店铺命名规则》;本规则中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定义与《京东开放平台京东小店商家店铺命名规则》中定义相同。
第七条子域名的字符数应大于等于5位且小于20位,域名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连接符(-)或汉字组成,并且“-”不能出现在域名的首部或尾部。
第四章域名审核及修改
第八条子域名不得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开通;子域名申请成功后不能修改,但包括并不限于店铺资质不符合平台约定、或存在违规、侵权、违背公序良俗、引发社会负面影响等情形的除外。。
第五章域名的所有权及使用保留
第九条京东所有子域名归京东所有。
第十条商家通过子域名申请仅获得通过该域名跳转至其京东开放平台店铺的使用权,并不意味着域名权属的变更。
第十一条京东对于已经使用或将来可能使用的京东子域名享有绝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任何商家已经申请成功并使用的子域名如果与京东自身的用途相冲突,京东有权立即停止商家对该子域名的使用。
第十二条商家对子域名的使用权不得出租、出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对外转让。
第十三条京东与商家的合作终止的,商家对该子域名的使用权亦随之终止。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因商家申请及使用京东子域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商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导致京东及其关联公司利益受损的,商家应当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六条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第十七条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十八条本规则于2022年1月19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6日为试运行期,于2022年1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