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近日发布《视频号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加热商品功能调整公告》。新规将于5月16日生效。

公告称,为了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提升平台交易体验,塑造良好的交易环境,规范平台达人、商家在视频号进行商品分享、加热商品行为的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视频号对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准入条件、加热商品功能的前置条件进行调整。

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开通条件调整后,对于已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帐号,申请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满足符合内容规范和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两项条件即可。

对于未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帐号,仍需满足有效关注人数1000人以上、符合内容规范以及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三项条件。

公告提示,目前仍不支持政务号和媒体号开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保障用户权益,推动平台生态健康发展,医疗领域帐号也不支持开通商品分享权益。

加热商品功能调整后,只有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的帐号,才能使用“加热商品”功能。

未满足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条件的帐号,可通过持续发布原创优质视频内容,积累更多粉丝,达成开通条件。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益后,帐号可以对开通权益前发布的历史带货短视频使用“加热商品”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腾讯日前发布了《视频号品牌商家激励计划》。凡入驻视频号的商家,平台将综合评估商家的品牌力、影响力,针对满足条件的商家给予一定的流量激励和其他多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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