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今日发布《淘宝网超时说明》规则变更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促进消费者感知到交易的物流信息,提升淘宝卖家的竞争力,淘宝网对《淘宝网超时说明》进行调整,同时为卖家提供“商家配送”“同城配送”发货方式,满足卖家发货需求。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2月22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内容:“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收货”交易状态变更为“交易成功”的交易超时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规则公示后会根据卖家主营类目、发货方式等维度逐步灰度上线,灰度到的交易按修订后规则执行,未灰度交易按修订前规则执行,具体以产品页面为准。
具体来看,变更后,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收货,超时时间点:自卖家操作“发货”之时起,买家未主动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交易状态按照以下标准变更为交易成功。
90天内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的,“发货”之时起,9天内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发货”后10天变更为交易成功;
“发货”之时起,9天后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签收后的24小时变更为交易成功。90天内无物流信息或物流信息未显示已签收,“发货”后90天变更为交易成功。
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住宅家具、家装主材、基础建材、电子/电工、五金/工具类目使用其他物流或无需物流操作“发货”的订单超时时间点;
自卖家操作“发货”之时起开始,买家在10天内未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将交易状态变更为交易成功;
其他特殊交易类订单(无法通过快递或物流运输的方式发货的交易订单)超时时间点,自卖家操作“发货”之时起开始,买家在10天内未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将交易状态变更为交易成功。
在以下情形中,买卖双方可对交易超时做延长操作:普通实物交易类订单或其他特殊交易类订单,交易状态为“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收货”,自卖家操作“发货”之时起7天后,买家可以延长收货超时。
延长收货超时时间次数只能申请一次,超时延长时间可申请72小时。
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
淘宝网销量评价管理规则
淘宝网公益行业管理规范调整